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原则同意

摘要:国务院近日原则同意《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厦门市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近日原则同意《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厦门市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要求厦门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
  
  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此外,还对厦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等方面提出要求。

 



 



主办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