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情况的通报
闽工商外企〔2016〕26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龙海市、漳浦县、南靖县、长泰县、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永安市、仙游县、武夷山市、长汀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1月10日省工商局通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发放情况以后,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被授权局(以下简称“被授权局”)根据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强化组织,全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放情况
截止1月31日,全省各被授权局共发放外商投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5778份,具体数量见下表(略)
发放比例超过40%的单位是自贸区平潭片区、福州开发区局、自贸区福州片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局、连江县局、仙游县局、莆田市局、永安市局、武夷山市局、南靖县局、南平市局等11家单位。
二、存在问题
目前还有部份单位未达到省局制定的到1月底完成40%的目标,有的单位发放比例仍低于20%,将严重影响发放工作,无法保障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的全程电子化年报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推进。
三、工作要求
各被授权局应充分认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是国家工商总局年度重要工作之一,是做好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的先决条件和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迫切要求。进度慢的部门要认真分析问题找出解决方法,利用春节前后时间,加快推进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