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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公告

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1-06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厦门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厦门“人才特区”,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及配套实施细则(厦发改产业[2013]36号),市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火炬高新区、自贸区修订了《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启动2016年度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列入“引进资助对象”的人才可获得10-15万元的一次性薪酬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报人选应符合《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并属于以下各类人才之一(具体要求详见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1.   聘用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评审阶段可先行提供协议,兑现政策时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执行1年以上);个人年薪处于产业或行业中上水平,不低于30万元(兑现政策阶段需提交地税部门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属于201121日后初次来厦。

2.   柔性人才。柔性引进帮助企业或项目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引进主体与柔性人才需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并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在课题完成期间,柔性人才以在厦完成任务为主,即1/2以上工作时间在厦门

3.   创新团队。以团队形式受聘于厦门用人单位;团队领军人或核心成员应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技术研发或项目管理经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并能进行产业化,有助于引领重点产业发展,填补国内空白。团队成员中关键环节带头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薪标准可不低于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各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将符合要求的人才对象按格式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详见细则)

三、受理单位

企事业单位按引进人才志愿可向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对人才所属领域、辖区进行相对分工:

1.   市发改委。负责受理央企招商项目、重点前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领域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2.   市经信局。负责受理工业、能源产业,重点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领域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3.   市科技局。负责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领域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4.   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受理各自辖区内企业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四、截止时间

2016630日。

五、联系方式

1.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方昕

电话:2893332 邮箱:fangxin1018@126.com

2.市经信局行业处 俞瑸

电话:2896831 邮箱:ybxmjf@163.com

3.市科技局社会处 蒋海洋

电话:2051656 邮箱:jhy@xmsti.gov.cn

4.火炬高新区经发处 陈群欣

电话:5380133 邮箱:hj_cqx@xm.gov.cn

5.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刘薛

电话:2639622 邮箱:liuxuehust@126.com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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