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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积极服务保障厦门片区建设

厦门法院积极服务保障厦门片区建设
发布日期: 2016-01-04

 

122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成全和湖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茂和通报了厦门法院服务保障厦门自片贸区建设情况。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揭牌以后,厦门法院积极筹备,于86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个中级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于87率先在全省成立首个自由贸易区法庭。厦门法院着力从理念上、机制上、实践上加强探索创新,依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截至20151228日,厦门法院已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130件,审结64件,其中4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67.19%,社会效果良好。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关于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自由贸易区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确立涉自贸区商事纠纷的审判规则。

二是积极探索和支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依法审判和多元化解决相结合,扩大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提高纠纷解决的开放性出台《关于支持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率先在福建省内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由同一审判庭审查。

三是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开设司法服务专门窗口,为自贸区主体提供立案、材料接收、释法答疑解惑、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司法服务,建立自贸区商事主体信用机制,向厦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 “老赖”名单,促进良好信用制度的建立。

四是加强调研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机制。就保障和服务自贸区建设,结合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并转化为立法建议,对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完成《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型争端解决机制设想及其司法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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