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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
发布日期: 2015-11-24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

事项名称: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

事项编号:

 

服务对象:

面向企业

法定时限:

10

工作时限: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审批方式:

行政许可事项

业务分类:

外贸

责任处室:

福建省自贸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

 

申报条件:

1、申请设立对台小额贸易的公司须符合其经营范围(对台小额贸易所经营的货物限于非国家专营、禁止、限止进出口的,非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2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所在地海关等联检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每个对台小额贸易点只设一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

报送材料:

1、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的申请报告;
2
、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地址

1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二楼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2、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23号窗口

联系电话:

10592-56533065626720(象屿办事处);           20592-6800657(海沧办事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收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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