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深刻认识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大局意识、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探索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有益经验、立足长远发展,健全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长效机制四个方面明确福建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方向,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该《意见》对福建省检察机关提出了十三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是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中心任务;
三是积极更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理念;
四是严厉打击危害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犯罪;
五是强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
六是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
七是依法审慎处理自贸试验区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八是构建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要求的检察工作运行模式;
九是打造一线检察服务平台;十是健全完善检务公开和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十一是健全服务保障的组织机构;
十二是建立服务保障的联动机制;
十三是打造服务保障的专业队伍。
(原标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