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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中心”启用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中心”启用
发布日期: 2015-10-23

1021日下午,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政法服务窗口启动仪式座谈会在厦门国际航运中心A718大会议室召开,“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中心”同时启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锐出席了会议,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湖里区人民法院、厦门仲裁委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中心”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下,通过一点接入的“联合办公”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窗口与后台相结合,为自贸区企业和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法律与司法服务,对促进自贸区建设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中心”在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集中设置了四个窗口,提供公安、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受理与咨询服务,职务犯罪预防,公证服务,多元化纠纷调解服务等,并在综合服务大厅划出专门区域,提供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服务,律师法律咨询服务,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等。

厦门自贸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熊衍良汇报了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一是在全国各自贸片区中率先利用特区立法权启动了《厦门自贸试验区条例》的立法工作。二是推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设立,从成立至1010日,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50件(其中涉自案区案件26件,涉外案件24件),案件标的共计7.92亿(其中涉自贸区案件标的4.58亿元,涉外案件标的3.34亿元)。三是推动自贸区“区域性法律服务及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发挥律师行业的重要投资中介作用,联合司法局探索推动两岸律所互派法律顾问和开展联营工作。四是加强自贸区法治理论研究,会同市中院联合开展“执法合同便利化”和“办理破产便利化”课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一是择机在自贸区平台上推动厦门仲裁委“法定机构”建设,推动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一步改制为企业法人,开展有偿商事纠纷调解服务。二是加快执法体制创新,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保护机制。四是开展自贸区建设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机制研究,举办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家论坛等。

詹沧洲书记在充分肯定自贸区半年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绩的同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突出需求导向,加快建立自贸试验区政法服务保障体系;二是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升自贸试验区政法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自贸试验区政法服务保障合力。詹沧洲书记要求,要及时总结自贸区法治建设中好的经验,努力打造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工作的“厦门模式”,为我市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培育新亮点、创造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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