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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贸试验区系统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的通知

摘要:为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相关工作单位和人员联系,方便大家沟通和交流,省自贸办建立了“福建自贸试验区QQ工作群”,群号:224104650。

  为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相关工作单位和人员联系,方便大家沟通和交流,省自贸办建立了“福建自贸试验区QQ工作群”,群号:224104650。
  
  1、根据省领导要求,福建自贸办、福建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福州、厦门、平潭自贸办、管委会,以及省市网站运营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尽量加入该群,以便工作沟通。
  
  2、由省自贸办负责通知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加入该群,请群内福州、厦门、平潭自贸办(管委会)人员负责通知片区领导和人员都加入该群。
  
  3、入群者需报真实单位和名字,以便认证通过。
  
  4、加入群内者请将自已QQ名称改为“单位+名字”, 如“省自贸办杨**”,方便大家沟通。
  
  5、该群主要用于自贸办系统单位人员工作沟通,不对外。
  
  
  6、企业朋友需咨询问题,请在本网“互动交流”栏目中留言。
  
  7、媒体朋友联系自贸区宣传工作,可另联系QQ:15048531,杨先生。
  
  福建自贸试验区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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