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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摘要:为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下放后监管工作,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福建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通知》。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
  
  为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下放后监管工作,根据《中国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市场管理、法制保障五个专题组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16号)及《福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专题组2015年工作方案》精神,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制定《福建自贸试验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自贸试验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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