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技术贸易壁垒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及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厦商务【2019】160号),依照厦门市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设定的“自营出口型”和“平台服务型”两种类型企业,我局启动组织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程序。根据专家评审结论,现将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商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7月24日。

  联系方式:

  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2-2855846

  传    真:0592-2855854

  纪检监督电话:0592-2855750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

 

 

厦门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8日

  附件:厦门市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厦门现代通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4

  厦门港华物流有限公司

  5

  厦门象屿汽车有限公司

  6

  厦门钧特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7

  厦门海投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

  备注:1.企业按专家评审结论降序排序;

  2.最终允许开展二手车企业名单以商务部核定为准。

 


 打印此文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