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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2019年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8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和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9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系统”(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9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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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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