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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进出口商品信息”栏目已增加"布基纳法索"特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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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8号,自2018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网站“进出口商品信息”栏目已经更新,欢迎使用。如有任何疑问可在“经贸咨询站”提出!
  请点击此处查询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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