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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38届广交会厦门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评分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参展规范(修订版)》的有关要求,厦门交易团组织开展了第138届广交会厦门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现对企业评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8月3日。其中,对企业提交其他关联企业商标、专利、质量体系认证等资质佐证材料的情形,按以下规则认定:一是两家企业必须为全资控股或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上)关系,二是两家企业同一个法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外贸通-通知公告模块反馈。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小余 0592-2855848)。

  附件:第138届广交会厦门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评分表

  

 

 

 

广交会厦门交易团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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