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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展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以下简称“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支持企业用好广交会平台开拓海外市场,助力我市外贸保稳提质,根据广交会的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厦门交易团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展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人:小曹、小陈
电 话:0592-2855850,2855853
传 真:0592-2855854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厦门交易团出口展展位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商务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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