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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搭台,企业对接。通过组织开展“揭榜”“发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实现创新需求由市场提出、创新主体由市场选择、创新成果由市场验证,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形成推进融通创新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务求实效。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榜”,通过融通对接,切实推动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专业化水平。对接过程中,结合实际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服务支持。

  三、组织方式  

  (一)大企业报送“发榜”需求

  在本市、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可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

  报送方式: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可选择是否公开),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于4月27日前发送至我局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

  审核安排:通过初核后,将由我局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所属行业领域迫切性、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并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www.xieshouxingdong.cn)将可公开部分向社会公布。

  (二)中小企业申请“揭榜”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

  报送方式: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局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

  审核安排:材料通过初审后,将由我局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

  “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咨询电话:卢杰  0592-2896792 

  中小企业处电子邮箱:xmjxjqyc@xm.gov.cn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doc
附件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doc
附件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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