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后劲,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研究印发了《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3〕5号,详见附件1),拟对供应链协作基金“白名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现就申报商贸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企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以统计“一张表”数据为准),且属于市级以上供应链试点示范企业或2022年厦门民营百强企业中的批发零售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于2023年4月7日前提交至申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2.区商务主管部门(必要时会商有关部门)按标准筛选提出商贸链主企业,于2023年4月12日前报市商务局,并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3.市商务局、财政局汇总生成“白名单”。
三、联系方式
思明区商务局:梁恺峰 2667129,思明区民族路33号505室
湖里区商务局:李女士 5722144,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
336室
集美区商务局:刘 伟 6683623,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736室
海沧区工信局:王 磊 6887265,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1357室
同安区工信局:郑璐颖 7558968,同安区银湖里71号201室
翔安区商务局:沈 琦 7889833,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区政府8号楼310室
厦门市商务局:纪正茂 2855859,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5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3〕5号)
2.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申报表
3.承诺书
厦门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