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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我局将按程序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4.具备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或在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2)。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项目研发投入、申报资质、硬件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胶状,书脊标注:2023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名称。

  (二)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对应材料光盘2份(盖章扫描版、Word版)。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二)各申报企业于3月24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人:卢俊文;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

  2.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3.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4.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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