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无标题文档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厦科规〔2021〕3号,市科技局现启动2022年第二批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定义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专业孵化器是指聚焦某一细分产业领域、特定技术方向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一)孵化器运营单位在厦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
 
  (二)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75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租用场地的租期5年及以上且剩余租期不少于36个月;
 
  (三)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四)已开展过针对在孵企业的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网上填报);
 
  (二)孵化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平面图(扫描件);
 
  (三)在孵企业汇总表,应包含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主要产品、所属技术领域、营业收入、就业人员数、入孵时间、孵化面积等(附件1);
 
  (四)开展孵化服务的佐证材料。
 
  四、认定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科技局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进行公示;
 
  (三)市科技局公布认定名单。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填报路径: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定位“厦门市”——“部门服务”——“厦门市科技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在线办理”——“访问第三方网站(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
 
  受理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2027808、202136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39771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打印此文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