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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商务经济接续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同时,再实施19项接续政策”的工作要求,高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厦门市商务局制定《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扎实稳住商务经济接续政策措施》 
 
  
厦门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3日
 
 
扎实稳住商务经济接续政策措施
 
  一、加强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对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先进、国际影响大的重点外资制造业项目的服务保障,跟进协调项目在洽谈、落地、建设、到资等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到资。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经认定的2022年赴境外开拓国际市场团组(含赴境外洽谈业务但不参展企业),参照《厦门市2021-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给予人员、展位补贴,每家企业人员补助不超过2人。积极协调为团组企业人员办理护照、签证以及航班座位保障等提供便利措施。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拓展国际市场。新能源汽车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展,参照境外区域品牌展(精品厦门/品牌厦门)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补助。
 
  四、鼓励扩大消费。
 
  延长支持各区扩大消费券政策期限。在《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厦商务〔2022〕155号)支持各区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的基础上,将政策期限延长为6-10月,电子券包括各区通过线上平台发放的数字人民币、消费者购车补贴等。
 
  延长餐饮企业平台服务政策期限。对2022年1月至10月累计营业额达到平均增幅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50%比例补贴其10月平台服务费用,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7.5万元。
 
  五、鼓励二手车零售。在《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商务规〔2022〕2号)基础上,调整加大二手车零售奖励力度,即:对2022年度二手车年零售额增长达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零目标的,超过社零目标的增量部分按千分之一予以奖励;增长达6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零目标的,超过社零目标的增量部分按千分之三予以奖励;增长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社零目标的,超过社零目标的增量部分按千分之五予以奖励。
 
  六、持续开展“益企服务”。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实行“一对一”专员挂钩、“六上门”下沉式走访服务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精准送策”,举办“企业接待日”,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解决企业难点堵点,帮助企业纾困减负,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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