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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精神,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为线上形式,由企业登录“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系统”提交材料,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2.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21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

  2.2021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刘宇翔,289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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