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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云服务使用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9]374号),经研究,拟开展2020年“上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兑现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0年期间与厦门市工信局备案通过的云服务企业指定的渠道商签订《云服务销售合同》,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使用该云服务企业提供的云服务的软件开发类企业和制造类企业。

  二、政策兑现标准

  以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2021年6月30日前新使用的云服务产品总价值为基数,其中:

  使用软件开发云的企业:上云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60%予以补贴,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

  使用智能制造云的企业:按上云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三、兑现信息填报及要求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2021年7月31日前登录“i厦门(http://ixm.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企业上云政策兑现信息核实与补充情况表》(附件1),并上传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纳税证明扫描件等相关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市工信局将采取“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现场核查。

  3. 填报企业应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申报企业以虚假材料套取扶持资金,或在项目实施、验收等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追回或抵扣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取消企业五年内财政扶持政策的申报资格,并将申报主体及法人代表依法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4.《企业上云政策兑现信息核实与补充情况表》需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电子文档发至邮箱:xmjxjfwyc@xm.gov.cn。

  附件:企业上云政策兑现信息核实与补充情况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林跃宗    联系电话:289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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