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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鼓励工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协同工业企业渡过难关,我局会同厦门海关、厦门市税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编印了《厦门市工业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服务指南》,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
附件:厦门市工业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服务指南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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