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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环节疫情防控及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进口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强化源头把控,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阻断疫情通过进口环节进入我市的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境外商品源头管控

  各进口企业应加强对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审核和沟通工作,督促境外企业加强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管理和员工防护,确保进口的商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并根据境外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进口货源产地结构,从源头上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强化进口商品溯源管理

  各进口企业要切实履行进口商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购销台帐,强化商品溯源管理,并提醒下游物流、仓储等企业做好配送、移交、入库、购销等台帐,做到进口商品流向全程可溯源。三、强化商务合同风险防范

  各进口企业应加强商务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法律咨询、行业协会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与境外出口商沟通,在商务合同中约定关于受疫情病毒污染等情况下进口方的免责条款,保障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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