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福建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推广应用,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装备〔2020〕172号,附件4)精神,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见为附件1、2)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应编排目录、页码,每部分材料用彩页隔开,双面打印纸皮胶装并加盖公章,共需提交一式五份;
(三)电子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电子材料文件名要包括企业简称和项目简称,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汇总表(附件3)以独立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二、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5月22日前送达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华真,2896871
薛钟慰,2896584
(二)邮箱:xmjxjzbc@xm.gov.cn
(三)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7室
附件:
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
2.福建省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申报书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认定汇总表
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装备〔2020〕172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