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作用,调动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努力缓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厦经信企业〔2016〕290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专此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司法局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印发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