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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报的通知
厦工信服务函〔2019〕20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2017〕145号)(附件1),2019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开始受理申请,请有意申请的企业认真对照《申报指南》(附件2)抓紧申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条件及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2018年1月1日前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厦门市纳税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符合工信、科技、发改、商务等一个以上部门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包装、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本年度内已获得2项市相关部门不同类别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 支持重点
  支持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支持物联网企业走出去,支持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支持物联网应用项目研发,支持物联网特色应用平台建设。
  三、 资金支持年度、支持方式、审批环节
  (一)资金支持年度: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自愿申报、无偿资助。
  (三)审批环节: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收取、专家评审、现场核(抽)查、信用惩戒筛查、市工信局内部评审、社会公示、公示情况核实及反馈、联合市财政行文通知。
  四、 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统一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点击“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不接受快递申报材料。
  五、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7日。
  六、 受理机构
  市工信局生产性服务业处(湖滨北路市政府东楼80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  昊    0592-2896805
  林跃宗    0592-2896869
  技术支持(网上注册及填报)  0592- 5051516/5051180
  邮    箱:xmjxjfwyc@xm.gov.cn
  附件:
  1. 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2017〕145号)
  2.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报指南
  3.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请表
  4.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请报告
  5. 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府(2017)14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请报告格式.doc
  附件5:2019年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物联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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