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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文化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财办文〔2018〕56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财办文〔2018〕56号)转发于你们,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学习,并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厦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申报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财办文〔2018〕56号)

 

厦门市商务局
2018年10月17日

  (联系人:邱光前,联系电话:2855877)

  附件下载: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财办文2018-5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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