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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业投资项目财政奖补政策申报准备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近期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18〕87号),明确2018-2020年市财政每年对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当年度纳入所在区(火炬)统计投资额分档给予奖励。
  此外,针对工业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惠企政策还有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上述政策均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兑现,享受政策的前提是:(1)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即项目开工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取得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2)项目工业投资入统。按照《统计法》有关要求,在项目投资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区(管委会)统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入库资料,做好项目入库;项目投资过程中,每月初按时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报送项目投资报表(206-1或H206-1表),确保项目投资应统尽统。
  请各有关企业先行自查,按有关要求抓紧落实,提前做好准备。项目备案(或核准)、投资入统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询项目所在区(管委会)经信、统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思明区科信局:5818265
  湖里区经信局:5722430
  集美区经信局:6078645
  海沧区经信局:6897097
  同安区经信局:7553201
  翔安区经信局:7880523
  火炬管委会经发处:5380129
  市经信局投资处:2896775
  附件:
  1. 工业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主要政策
  2.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3.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入统操作流程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工业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主要政策.doc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doc
  ·附件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入统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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