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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关于停止办理厦门本地一批商授权二级代理商经销其酒品备案的通知

各酒类经营企业:
    为避免厦门本地一批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在分销其酒品时,重复开具一批商已经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经营行为,规范我市酒类流通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1、即日起停止办理厦门本地一批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其酒品的备案,二级代理商一律使用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的“扫码开单”功能,销售酒品;
    2、自2017年1月1日起,此前办理的厦门本地一批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其酒品备案将失效。
    请相关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对日后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特此通知。

厦门市酒类流通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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