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物与新医药项目建设配套扶持及经营贡献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海政[2012]196号)规定,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建设配套扶持和2015年度经营贡献奖励将于2016年7月集中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交申报材料。 受理地点: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三楼1330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592-6581396 附件: 1、《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海政[2012]196号) 2、《海沧区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的补助申请表》 3、 申报企业所需材料清单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