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柜台业务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办税服务,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自2015年9月21日起,直属分局退税申报柜台与纳税服务柜台正式合并,请各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到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二楼纳税服务厅。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