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商务〔2014〕236号
各项目单位:
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厦商务技贸〔2011〕487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市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及程序
(一)2014年10月10日之前,项目单位优先选择2013年厦门市综合评价前15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专项审计,并提交完整项目验收材料。
(二)2014年10月19日之前,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三)2014年10月30日之前,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会,完成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
三、验收内容
(一)审查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投资情况。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已实际完成投资情况;新增投资设备等是否到位,项目是否正常运行。
(二)审查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是否实现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效果,承诺的优惠协议是否兑现。
(三)审查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执行中政府扶持资金的落实、使用是否得当;核定投资设备或技术购置支出、系统和技术开发费用支出、运行维护费支出实际发生额;相关会计凭证、财务帐目是否完整、准确和规范。
四、申请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执行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平台项目的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及实际投资情况;平台建设的目标和效果;平台优惠协议的落实及兑现情况,服务企业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平台项目执行中政府扶持的资金是否使用得当。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明确列出相关费用支出。
(四)其他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分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将材料刻录成光盘,于2014年10月10日前交市商务局服贸处。
五、验收形式
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成立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验收专家小组,验收人员由技术、财务专家组成,其中每个验收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指定验收组长1名,听取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质疑、讨论和评价,并形成专家鉴定意见,最后填写《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表(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名单
2.服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3.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表
4.厦门市2013年综合评价前15名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联系人:陈燕艺(市商务局) 电话:5302563
林 军(市财政局) 电话:5398185
点击下载正文及相关附件:236联合通知).doc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9日
附件1
厦门市第二批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名单
序号 | 平台类型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厦门吉联科技有限公司 | 吉联航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
2 | 厦门舜亚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移动互联应用开发支撑平台 |
3 | 公共人才服务平台 | 厦门万策智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万策智业服务外包公共人才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