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2013.07)
各生产型出口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新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2版本和11.2版sp1补丁程序,请生产型出口企业及时到“软件下载”目录下载相应申报系统升级软件,对目前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2013年8月1日起开始采用新版申报系统。升级前请仔细阅读升级文档,并作好旧版系统的备份工作。
本次升级修改、调整主要内容为进料计算方法全部采用“实耗法”,增加新进料加工业务相关表的采集、申报、反馈、打印、查询及撤销功能,详细功能调整和修改完善内容及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补丁说明的相关文档。
本次升级只涉及生产型出口企业,贸易型出口企业没有涉及,无需升级。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