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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停止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停止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3〕502号),自2013年6月29日起,我省停止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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