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酒专[2013]2号
各酒类批发企业: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厦门市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决定对领取2012年度《厦门市酒类商品批发证》的企业进行2013年度换证。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自今年起采用了“酒类经营者网上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换证步骤:
1、由你单位人员自行上网,按照换证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
2、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2013年销售量、销售额统计表”(网上填写打印)到酒类同业公会(厦禾路839号汇成商业中心1401室,联系电话: 2043755、2026058),进行复核;
3、持本企业联系单,内容需写明领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前住审批中心换证。(云顶北路842号二层B厅31号窗口,联系电话:7703503)
二、换证时间:自2013年2月1日至4月10日止。
注:厦门市商务局网站www.xmtdc.gov.cn,在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或“酒类管理”栏目,进入“酒类批发证申报和查询”页面(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说明)。
厦门市酒类专卖局
2013年2月5日

酒类批发证年度换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