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关税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关税税率结构和税目设置,现就2013年关税税率、税目等征求意见,请将调整意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15日前反馈我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蒋齐,电话:5302553,传真:5302623 邮箱:mfj_cjq@xm.gov.cn
厦门市商务局外贸处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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