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二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各商业银行:
我市已于2010年列入国家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并获国家六部委批准了第一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2217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外贸企业用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现启动第二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报工作,请尚未列入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且有此项需求的出口企业于2011年3月25日之前在线填报企业信息,各商业银行也可与我局联系申报客户名单,以便我局汇总上报。
联系人:曾雅茹 5302628 黄慧菁 5302626
厦门市商务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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