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家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0]62号)(具体文件请登录财政部或商务部网站查询)要求,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局内贸处。 联系人:康莉 联系电话:5302527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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