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市2009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关于开展厦门市2009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支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9年度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2010年5月4日至2010 年7月31日。
三、持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贷款卡末位号的时间安排按时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末位号是0、1、2在5月份年审,末位号是3、4、5、6在6月份年审,末位号是7、8、9在7月份年审。从2010年8月1日起,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贷款卡一律注销,各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办理信贷业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www.xmcr.cn网站“下载专区”查阅。
咨询电话:0592—5857079、589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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