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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一、年检时间: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检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含2009年12月31日)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
  三、年检方式: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先网上申报并预审通过后才可向工商部门提交年检材料,企业须登陆厦门工商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企业申报,本年度企业用户网上申报界面增加了信息导入、自动提示和表内平衡等功能,请申报人员以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企业状况为依据,根据系统的提示认真核对并填报相关表格;
  2.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年检须待会计师事务所上传本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后才可提交审核(2009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不受此限);为了保证企业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上传《年度审计报告》的同时须在上传界面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一并填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并上传。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网上申请并经我局核准后也可为企业上传《审计报告》;
  3.网上申报并预审通过的企业须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与《年度审计报告》一并送至工商部门;2009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免交《年度审计报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企业除前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许可证(照)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网上预审不通过的企业须按审核意见的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5.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到资期限在2009年7月1日以后的(经批准延期出资到2009年12月31日的除外),因暂时性困难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允许到资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企业网上年检预审通过后,可直接到登记机关一并办理出资时间变更登记。除此之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缴资期限未缴清注册资本,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须先到我局外资登记窗口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市外资局出具《同意延期缴资的批复》并办理完出资时间的变更登记后方可年检通过;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
  6.外商投资企业在年检期间涉及登记事项变更(备案)的,可将申请材料与年检材料一并提交;
  7.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事宜将另行通知;
  8.2009年度之前逾期未年检的企业,请登陆厦门工商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进入“网上办事”后点击“表格下载”中“外资年检表格”,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完整该《报告书》后与当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书面的检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提交登记窗口补办年检手续。
  五、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2200951、2274967;象屿保税区工商局:5650039;
  火炬开发区工商局:5718705; 海沧区工商局: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7889338

  附件下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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