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二批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减轻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市产品出口的影响,我局已受理2009年度第一批“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资金”申报。为照顾部分企业因故未申报,我局决定于2010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受理2009年度第二批“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资金”申报,申报范围和第一批申报相同,(包括REACH预注册、ROHS和EUP检测、农残兽残检测)。凡09年项目未申报或第一批申报后又新增的09年度项目,可第二批申报,请认真填写(须打印、盖章)“厦门市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项目和单据明细表”(附件3),并附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二份),送交我局技术贸易处(外贸大厦603、6A室,联系电话:5302612)。
特此通知。
附件:
1. 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扶持申报指南
2. 厦门市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表
3. 项目和单据明细表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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