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七届
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厦治市办[2009]
19号)文件精神,全国普法办将于近期举办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书画作品。现将《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闽法宣办【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于8月25日前自行将作品邮寄到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贸发局政策法规处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七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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