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厦门国税局关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门国税局关于拟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外贸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退速度,使外贸企业在产品出口后能及时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我局拟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办法,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纳入A类企业管理,实行“先退后审”,现就如何申请成为A类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出口企业应详细阅读《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试行分类管理的通知》(附件一),如实填写《外贸出口企业实行A类管理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二),经主管征税机关审批后,再报送主管退税机关;
  二、报送时间:截止到2009年8月15日;
  三、报送地点:湖滨北路税保大厦二楼出口退税申报柜台;
  四、咨询电话:5315056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打印此文    
 
 
 
相关条文: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一类、四类企业名单的通知(新) [2017-01-10] 
· 美国FDA发布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下3份涉及动物饲料和企业分类的指南草案 [2016-08-3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6-07-27]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一类、四类企业的名单公示 [2016-06-29]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一类、四类企业的名单公示 [2015-05-29]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