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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积极应对澳大利亚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紧急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澳大利亚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企业:
  今年6月24日,澳大利亚正式对我铝挤压材(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76042100、76042900、75081000、76082000、76101000、76109000)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澳方对我发起第三起“双反”调查,也是继加拿大案件后第二起针对我铝挤压材发起的“双反”调查。按照澳方规定,涉案企业须在2009年7月10日前填写并递交小问卷(如果被抽样抽中,还需填写大问卷),否则被视为不合作企业。为做好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请有意应诉的企业尽快聘请律师,并于7月8日前与我局取得联系(企业可以从http://gpj.mofcom.gov.cn/static/column/br/ag/ce.html/1中选择有经验的律师),认真填写相关调查问卷,积极参与应诉。案件情况及相关问卷见附件。
  联系人: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法规暨WTO事务处 孔祥强;
  电话:0592-5302708;
  传真:0592-5302706;
  E-mail:bdkx751017@gmail.com

附件:1、相关案件信息及问卷1
   2、相关案件信息及问卷2
   3、相关案件信息及问卷3
   4、相关案件信息及问卷4
   5、相关案件信息及问卷5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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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就欧盟对华铝挤压材反倾销调查发表声明 [2020-02-26] 
· 澳大利亚对华铝挤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10-11-02] 
· 美商务部就对华铝挤压材反补贴案做出初裁 [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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