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的通知
关于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稳定外需的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详见《关于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厦门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关于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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