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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邀请参加“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我会拟于2009年2月20日邀请毕马威中国的资深税务专业人员讲解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颁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为《办法》)。
  该《办法》是中国第一次对关联交易合规提出具体要求,对企业转让定价合规的工作及成本带来空前挑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企业必须在2009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关联业务申报表。另外,除非可以符合以下免除条件之一,纳税人还需于年底前准备2008年的同期资料文档:
  · 年总关联购销金额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其他关联交易总额少于4000 万元人民币;
  ·已经有预约定价安排;
  · 外资股份低于50%且所有的关联交易都在中国大陆发生。
  该《办法》还涵盖了包括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等一系列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为了协助企业分析、掌握以及应对最新的相关规定,控制转让定价风险,我会诚邀毕马威中国的资深税务专业人员于本会会议室现场讲解该《办法》的实际操作要点。我会希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1. 未能满足上述免除条件,需要于今年准备2008年同期资料文档的企业;
  2. 现阶段符合免除条件,但预计未来将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文档的企业;
  3. 在关联交易方面曾经被税局调查或关注过的企业;
  4. 转让定价风险较高的企业,如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利润水平低于同行业、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等。
  一、会议内容:
  ·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的重要要求;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企业的主要影响;
  ·关联交易申报及同期资料文档准备,控制转让定价风险。
  二、会议地点:厦门白鹭洲路199号普利大厦13楼贸促会会议室(厦门宏都大饭店背面写字楼)
  三、会议时间: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00-11:00(报到08:30-09:00)
  四、会议讲者:毕马威中国资深税务专家
  五、参加对象:公司决策人、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
  本次研讨会免收费用。请有意参会者尽快填妥以下回执,并于2月17日之前传真至我会商会秘书处。受场地限制,名额有限,请不要错过!
  联系电话:0592-2270273;2270250 联系人:黄小姐、薛小姐
  网址:ccpitxiamen.org 电子邮件: ccpitmsc@163.com
  附件:研讨会报名回执

厦门市贸促会
厦门国际商会
二00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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