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地动态
市场简讯
国际商机
经贸文告
会议回放
外汇牌价
外贸常识
人民币专栏
地区法规
跨境电商
自贸区专栏
   



     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注册企业:
  我会于6月1日开始对注册企业进行年审工作,绝大部分企业已根据我会要求进行了年审,但仍有部分企业未向我会提交年审资料。请未完成年审的企业于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年审工作,逾期不办理将视同自动放弃年审,其电子注册文档将被删除,由此导致不能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及有关出证认证业务,其责任自负。

厦门市贸促会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打印此文    
 
 
 
相关条文:
· 数读 | 2024年厦门海关签发原产地证书逾30万份 [2025-01-08]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5号(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4-11-20]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6号(关于增加输马来西亚、越南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2024-08-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0号令) [2024-07-30] 
· 福厦海关RCEP原产地证签证货值突破60亿元 [2024-07-24] 

 



主办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0592-51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