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注册企业: 我会于6月1日开始对注册企业进行年审工作,绝大部分企业已根据我会要求进行了年审,但仍有部分企业未向我会提交年审资料。请未完成年审的企业于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年审工作,逾期不办理将视同自动放弃年审,其电子注册文档将被删除,由此导致不能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及有关出证认证业务,其责任自负。
厦门市贸促会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关于原产地证注册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