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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检验检疫系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材料

厦门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介

黄丽玲

(2008年4月9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确保我国产品的良好声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分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全国质检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并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80号)文件。根据总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厦门检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检验检疫系统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局成立了由詹思明局长任组长,由我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专项整治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内设组织策划、业务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准确、及时。我局各分支机构成立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现将整治方案介绍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严惩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小家电等六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切实解决进出口木制品有害生物问题、小家电安全和质量问题。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国外跟踪反馈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厦门检区进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产品产业集聚区域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厦门检区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进一步加大上述重点进口产品安全项目的监督抽查力度,有效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至2008年10月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小家电等六类重点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童装、小家电生产企业100%建立产品安全质量控制制度,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出口家具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竹、木、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染料等高风险原辅料以及对应的供应商实施100%报备,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进口产品100%实施验证,小家电出口产品型号100%报检前确认,小家电检验人员100%岗位能力认定。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调查,掌握实情。
  对本辖区内家具等六类重点产品的出口生产企业进行详细的摸底,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基本状况。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对法检目录外重点商品出口企业,逐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二)整扶并举,务求实效。
  要坚持除劣扶优的原则,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加强三类企业的整顿,狠抓问题企业的治理。帮助企业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
  (三)细化措施,有效监管。
  检验监管要结合六类重点商品的特点,认真进行风险分析,紧紧围绕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各环节的要求,制定切实的监管措施,确保监管科学有效。
  (四)标本兼治,立足长远。
  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提高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水平,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生产质量自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产区政府联动机制等,构建全方位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启动(3月至4月)。
  制定厦门检验检疫系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并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召开全局动员部署大会(已于3月6日召开)。3月份,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六类重点产品进行调查清理。全面摸清辖区六类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底数的情况,逐一登记建档。4月初召开厦门口岸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宣贯大会,出口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涂料贸易公司逐一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集中整治,狠抓落实(4月份至8月份)。
  根据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围绕安全性质量指标,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抓落实,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在本阶段中期,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督查组,到重点区域进行督查,我局也将安排两次督查。
  (三)检查验收,巩固成果(9月份)
  由领导小组于9月初组织成立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组织回头看,有效防止反弹。对已经完成的目标任务,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
  (四)总结提高,部署新任务(10月份)
  回顾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专项整治的各种数据,总结整治成效、创新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制定的长效监管措施等。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验收检查,考评工作成果,推广先进典型,提出新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小家电。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重点区域是:进出口量大的产区、口岸、货物集散地和问题多的地区。围绕六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
  对照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识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出口。
  (一)竹木家具及其他日用家具、竹木制食品用具和食品容器
  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或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染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砷等防腐剂、二氧化硫等漂白剂、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木家具传带有害生物等问题。对进口家具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检疫部门制订检验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对家具中有毒有害物质、机械安全、阻燃性能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对出口家具企业进行清查并建立质量档案,帮扶出口竹木家具及其他日用家具、竹木制食品用具和食品容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从原料、生产环节到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实施分类管理。对胶合板、胶粘剂、木器涂料、漂白剂、染色剂等原辅料合格供应商实施备案制度,备案参照玩具所使用油漆的备案制度进行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将重点对竹木制品的除害工艺进行审查,切实解决竹木制品传带有害生物问题。
  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建立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原辅料供方的信用和风险评价制度,成品、半成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产品溯源管理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及职责,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还应建立原辅料入库的索票索证、验收验证制度、质量追溯制度,按产品特性重点将竹木板材、人造板、胶粘剂、油漆涂料等高风险原煤样品定期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并提供报告;出口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符合性声明和有资质实验室的检测合格报告,以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
  对管理不到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其出口家具将被批批要求提供原材料的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报告,其出口家具将被批批实施检验检疫。
  目标:出口生产企业100%摸底清查,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质量档案,进口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生产企业所使用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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