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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尽快上报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审核材料的通知
关于尽快上报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
企业资质审核材料的通知

有关纺织品出口企业:
  2008年中国与欧盟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根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组成的资质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公布的“2008年对欧盟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2008年8类输欧纺织品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审核。符合从事纺织品(包括服装)出口贸易满二年(含)以上,且2007年内对欧盟八类监控纺织品出口总额达到1万美元(含)以上,并通过了资质审核的企业方能在2008年向欧盟出口上述8类纺织品。
  为抓紧做好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现转发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公布的《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关于2008年对欧盟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的企业资质标准和企业申请程序的解释说明》、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的第一、第二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以及《2007年厦门市对欧盟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名单》。请各有关企业按有关资质标准于11月30日前将《资质标准核查申报表》(见附件)和本年度或上年度工商、税务年检合格、生产及供货企业环保达标情况、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办理情况、企业纳税和职工人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送交我局初审,以便我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商协会审核小组。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8年输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2、《关于2008年对欧盟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的企业资质标准和企业申请程序的解释说明》
  3、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的第一至第四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11月21日更新)
  4、《2007年厦门市对欧盟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名单》
  5、申请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登记表(11月21日更新)
  联系人:林小懿,电话:0592—5302636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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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文:
· 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第十及第十一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 [2007-12-20] 
· 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第五至第九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 [2007-12-14] 
· 商协会审核小组关于公布第四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7-11-21] 
· 关于输欧纺织品实行双边监控情况通报会的紧急通知 [2007-11-19] 
· 商协会审核小组公布第一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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