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的工作部署,现就2007年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符合《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研发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愿的企业于9月10日前将项目基本情况报高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5302612。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高新处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